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28
字体:
访问量:
来源: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分享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制定本《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信息公开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其中政策法规类、消息类、公告公示类、网上办事类政府信息在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开,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委设立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我委所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政府信息。职称评审、项目评审、项目决策中的过程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外。

  2、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7—2822155

  传  真:0837—28222231

  联系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县崇列街1号

  电子信箱:abz-jw@abazhou.gov.cn

  

  3、申请处理流程


4、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在四川省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上填写《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并选择我单位进行提交。也可以在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指南》规定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主要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三种形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受理点工作人员代写《申请表》。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四川省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上填写《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2、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认为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我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涉及项目评审、项目决策中的过程信息及其他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6、依法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予以部分公开。

    7、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837-2822155,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县崇列街1号,邮编:624000。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延期答复告知书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