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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州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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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经信〔2019〕40号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州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州关于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要求,结合《阿坝州公安局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阿坝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关于印发〈阿坝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和人畜止痛药、麻醉药购销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州公发〔2019〕3号)《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加油站的通知》(阿州经信〔2019〕35号),为进一步强化全州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加油站建设运营,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措施,促进全州成品油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31日至33日。

二、检查范围

全州13县市,重点检查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松潘县、马尔康市。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加油站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1.安排部署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是否安排部署。

2.成品油市场监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开展加油站专项检查等。

(二)加油站建设经营情况

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阿坝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和人畜止痛药、麻醉药购销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阿州公发〔2019〕3号)等相关文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加油站合法性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建设、无证销售油品等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2.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加油站与员工之间是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对站内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过应急演练。

3.加油站油品质量计量达标情况。汽、柴油购进渠道,社会加油站是否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长期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汽、柴油是否定期抽检,计量是否达标。


(三)散装汽油购销情况

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阿坝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和人畜止痛药、麻醉药购销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阿州公发〔2019〕3号)文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购买流程是否合规。购买散装汽油是否提供购买凭证,进行实名登记。单位购买散装汽油的,由单位出具购买证明,携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个人购买散装汽油,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购买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2.销售流程是否合规。加油站是否确定专门加注散装汽油的加油机,是否在覆盖专门加注散装汽油加油机周边安装摄像头,且监控视频图像储存不低于30日。加油站是否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专门销售人员负责销售散装汽油全过程监管和服务,并建立散装汽油销售台账和录入公安机关搭建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四、检查分组及成员

第一组成员:李宏靖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牟全贵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人事科科长

         王晓霞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科工作人员(联系人,18990447722

由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检查若尔盖县、松潘县。

第二组成员:程茂勤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王  晶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副队长

         董周措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法规科副科长(联系人,18015777171

由州公安局牵头,负责检查阿坝县。

第三组成员:张光明  州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维英  州工商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周松蓉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信产科副科长(联系人,18808370801

由州工商局牵头,负责检查红原县。

第四组成员:艾晓兵  州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龙迈杰  州安全监管局危化科科长

尚琳艳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运行科副科长(联系人,15388452223

由州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检查壤塘县。

第五组成员:黄晓瑜  州质监局副局长

州  质监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刘正南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运行科科长(联系人,13541573627

由州质监局牵头,负责检查马尔康市。

汶川、理县、茂县、黑水、九寨沟、金川、小金等7县自行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全覆盖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请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松潘、马尔康等6县(市)及时与各组联系人联系,组织县级相关单位配合检查组的工作。自查的县(市)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报告(联系电话:2823496,邮箱:49102345@qq.com)。

(三)州级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抽派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参加检查,现场检查中要填写《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责任单位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销号,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四)请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后,整理《加油站现场检查记录表》,拟写检查报告,于3月5日前报送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电话:2823496,邮箱:49102345@qq.com)。

(五)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严格落实国家、省、州转变工作作风的各项制度规定。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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