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经信〔2021〕162号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当前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发改经信)局、州民爆公司、中石油岷江销售分公司、州三大通信运营商、州铁塔公司、州电力公司: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现将《阿坝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阿州疫指办〔2021〕37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当前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深入一线,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指导辖区内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
二、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督促企业做好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开展安全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购买必备的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做好厂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消毒工作。
(二)开展企业职工健康监测,建立员工体温监测动态台帐。做好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开展核酸检测。如有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积极配合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企业总部、生活区在州外的生产企业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州,原则上通过视频调度或网络办公等方式安排工作,保持生产秩序稳定。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服从当地防控指挥部统一管理,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督指导,落实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同时建立生产工作台账和职工健康动态跟踪台账。
(四)在建项目必须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监督管理,落实现有人员状况监测防控措施,对近期外出回州人员要及时报备,在确保施工队伍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建设。
(五)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非企业员工严禁进入厂区、生活区。
(六)积极组织企业无禁忌症职工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应接尽接。
三、认真开展督促指导
各县(市)按照《阿坝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部署、排查、宣传等工作,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加强本单位职工人员去向报告监测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督促检查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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